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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税务:“三定”定出新税务新服务
作者:君以诚 发布于:2018-11-02

  10月25日,云南省税务系统县(区)级税务局顺利完成职能、机构、人员“三定”方案,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第二场攻坚战圆满收官。云南省税务部门始终坚持“先立后破、不立不破”的原则,以提升纳税人和缴费人的获得感为中心,分步组织实施各项改革任务,实现服务一个标准,执法一把尺子。


  优化服务让税务新貌深入人心


  据了解,“三定”宣布仪式选在10月大征期结束后的第一天,是为了把“三定”对纳税人的影响降到最低。同时,为了让纳税人在新机构享受到更好的办税服务和办税体验,云南省税务局出台大征期工作方案,加强后台维护支持力度,着力确保云南税务统一工作平台、电子税务局等税收征管信息系统稳定,创新“线上线下”纳税服务方式,实现“网上办税”和实体办税分流。


  各基层税务部门加大资金投入,优化自助办税区电脑、打印机等自助办税终端设备配置,方便纳税人24小时办理涉税业务。各地积极组建业务骨干导税团队,为纳税人提供咨询引导、预审材料,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办税,让纳税人畅享机构合并后纳税服务升级的新体验。


  另外,云南省税务部门还积极对纳税人进行走访,将“新机构、新职责、新业务”承载的税收工作新变化、新理念传递出去,并根据纳税人需求,为纳税人提供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的政策辅导,消除政策误解和困惑,让企业清清楚楚掌握政策,切切实实减轻负担。


  集体议事让依法治税更有保障


  云南省税务部门根据“三定”方案,在原省国税局、原省地税局分别设立法制工作集体议事协调机构的基础上,整合工作职责、调整人员构成、健全组织机构,第一时间设立云南省税务局机关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税务行政复议委员会、行政应诉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新税务机构依法治税能力建设。


  三个机构坚持集体审议原则,按职责分工,相互监督、相互制约,同时注重全面管理,确保重大税务案件合法合规“限时办结”,保障了纳税人和税务机关双方权益。


  “为了进一步推进依法治税,我们注重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职能作用,及时设立省税务局机关公职律师暨法律顾问办公室,加强对法律人才的培养和使用,统筹选派专门人才参与相关案件处理。”云南省税务局政策法规处负责人介绍说。


  资源整合让税收征管更有效率


  在“三定”工作稳步有效落实的过程中,云南省税务部门结合税收征管具体情况,成立了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局对大企业进行集中分类管理,抓实重点税源和风险防控,进一步满足了具有集团总部控制力强、跨地区规模经营、信息化水平高等特点的企业涉税需求。


  截至2017年末,千户集团在滇成员企业共6375户,集团总部在云南的千户集团有23个,税收收入占全省税收总量的50.12%。


  “对大企业成立专门的机构进行管理,是积极把握形势要求,更好地筑强税收事业发展根基,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的重要举措,对于服务好纳税人和缴费人、提高企业税收遵从度,优化全省经济结构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云南省税务局党委书记张树学在谈到成立省局管理分局的重要作用时指出。


  据了解,新成立的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局干部来自原国税、原地税多个业务部门,近半数持有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和律师等各类资格证书,他们共同组成了满足大企业个性化需求的“生力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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