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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时期我国支持创新减税累计超2.5万亿元 培育壮大新动能
作者:君以诚 发布于:2021-03-23

  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的税收数据显示,“十三五”时期,我国鼓励科技创新税收政策减免金额年均增长28.5%,五年累计减税2.54万亿元,培育壮大了新动能。

  “十三五”期间,我国鼓励科技创新税收政策,更多惠及制造业和高技术服务业。税收数据显示,制造业、信息传输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三大行业享受减税额合计占比近九成,其中集成电路和软件产业自2019年起减免规模超过1000亿元。

  税收优惠降低了科技企业负担,激发了创新活力。全国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企业户数由2015年的5.3万户提升到2019年的33.9万户,五年间扩大了5.4倍,减免税额由725.7亿元提升至3552.1亿元,2020年达到3600亿元,年均增长37.8%。

  国家税务总局收入规划核算司副司长赵连伟: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指的是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在实际发生额的基础上,再加成一定比例进行扣除。这项政策通过正向的税收激励,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增强企业的创新动力和创新活力,也有利于增强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聚集。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力度持续加大,有效激发了企业研发投入力度。全国研究与试验发展投入经费从2015年的1.42万亿元增长至2020年的2.44万亿元,年均实现两位数增长,成为世界第二大研发经费投入国。今年,根据政府工作报告,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100%,为科技创新再添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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